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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2022年4季度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二次)公告yyzc2022147
发布时间:2022-10-25


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1102日(周三)15:00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会议室召开20224季度医用耗材供应商及供货品种(二次)遴选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玉溪市人民医院20224季度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目录(二次)

1.2 项目编号:yyzc2022147

1.3付款方式:付款账期为三个月,即甲方收到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账期到期后进行对账结算,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手续。

1.4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900万元/

1.5本次所遴选的耗材供应商,入选资格三年有效,入选后,医院再根据各中选公司的报价情况,确定各公司的实际供货品种,中选公司必须按医院的需求及时送货。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因国家、省、市及医院发文件变更或集中采购的,所对应的项目自动中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所投产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产品销售授权书或承诺书: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 供应商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销售授权书);所投产品为一类或二类医疗器械的可出具产品质量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均为本公司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本公司愿意承担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应由本公司/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果存在需由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先承担责任后,再向第三方追溯)

2.3 医疗器械配送服务承诺书(包含伴随的服务承诺)-详见附件2

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参与遴选会议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等。

2.5供应商须近三年内(新成立企业从成立至今),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6.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6.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供应商,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提供U1个,U盘内容包含(PDF格式电子标书和Excel电子版报价明细,要求填写并注明公司名称,报价明细严格附件1《玉溪市人民医院20224季度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目录(二次)》格式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合并单元格;如遇到公司没有经营的项目或不能正常供货的项目不得删减,可以不填写,报出公司能够正常经营供货的项即可)。

3.4 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详见附件3

4、详细遴选要求及中选确定方法:

采购人将组织遴选会议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分标包进行,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对所投标包不允许有缺项和漏项,停产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项目,投标人可在报价表备注中说明供采购人核实,投标人不必分标包制作标书。

评审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是资格条件是否满足,其次是所投标包产品报价是否齐全,最后是价格。资格条件满足、所投标包产品报价齐全且该报价最低者即为该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按附件1《玉溪市人民医院20224季度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目录(二次)》;对所投产品逐项报价。表格中的“序号”项,是本次采购评审过程中的重要索引,不能更改。

本次遴选,仅提供一次报价机会,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及U盘拷贝的电子文件中一次性报出最优惠的价格,采购目录中投标人未经营的标包,可以不报价,超过采购人限价的品种,如果有明确的报价依据或情况说明的,采购人给予认可,否则为无效报价。采购人会按上文的评分方案评审。

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是取得合法经营权的产品,报价后不能正常供货的品种,视为恶意报价,恶意报价品种超过3种,将取消其入选资格;超过6种,禁止该供应商参加我院2022年度的耗材采购项目,有厂家调价说明或停产说明的品种除外。

5、签订合同的基本要求:

5.1  中标公司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规范供货,供货期内,因国家、省、市发文件或集中采购等原因进行价格调整的,可以调价,调价由任意一方提出,经另一方确认后生效。

5.2  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按季度对各中标公司的供货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后续项目采购时的评分依据。

6、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6.1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877-2017882

6.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提示:1、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并胶装成册的响应文件。2、我方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3、我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采购活动,不接受超过预定时间的响应文件。4、开标后两周内我方将中标结果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并与中标者签署合同。5、公告中所涉及的附表材料,投标人可电话联系采购人索取。


 

玉溪市人民医院资产管理部  

20221025

附件1:玉溪市人民医院2022年4季度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目录(二次).xls
附件2: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3. 玉溪市人民医院院内响应文件编制模板(医用耗材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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